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发表于:2014-06-19阅读量:(4429)

【关注主题】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各种借款又往往需要融资企业提供各种担保,使得企业提供担保成为一种经营常态。根据我国《公司法》16条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那么一旦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依照上述规定越权进行担保,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具体分析:

【案情介绍】

思达公司与西海公司于2012年12月签订《进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对思达公司代理西海公司进口计算机服务系统有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3年10月19日,时任科创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出具了加盖有科维公司印章(科维公司系科创公司2012年以前的名称,科创公司变更名称后并未销毁公司印章)和何某签字的《承诺书》,承诺如西海公司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时未能足额还清其与思达公司的债务,科创公司将无条件代为支付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等。

此后,因西海公司未能如约支付剩余欠款本金和利息,科创公司亦未履行担保责任,故思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海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科创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庭审理中,科创公司称何某对外提供担保,并没有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同时《承诺书》上加盖的印章并非本公司印鉴,故何某对外担保因违反于《公司法》第16条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应为无效担保。思达公司未能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不能作为善意的第三人要求科创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当事人所签订的《进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故西海公司应向思达公司承担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责任。

而科创公司2013年10月19日出具《承诺书》时,何某系科创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加盖有科创公司印章的《承诺书》上签字的行为,表示其对该《承诺书》予以认可。科创公司主张何某无权签署《承诺书》,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科创公司在内部权限划分上,对法定代表人对外担保、订立担保合同进行了明确限制。

同时,科维公司与科创公司仅系公司名称变更的关系。科创公司虽对该《承诺书》上印鉴的真实性和效力提出质疑,但在庭审中表示不申请鉴定。且在科创公司名称变更后,原科维公司的印鉴并未销毁而是由其自行保存,科创公司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原名称的公章不再使用,故科创公司应承担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上,科创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担保形式完备,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效力性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构成合法有效的第三人保证。法院判决,科创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分析】

易法通专业律师认为,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在科创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法定程序取得公司同意而出具的《承诺书》是否有效。

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此可知,本案中科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签订《承诺书》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越权担保。但是对于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的越权担保是否有效,新《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加以规范。目前,法院实践倾向于认定担保合同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通过对《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该条并明确没有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应认定为无效,因而不属于《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范。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可见,对于公司法人越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仍应对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对于非善意第三人,公司则不必承担责任,其法人的越权行为应为无效。

同时,在这里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9条、150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其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公司可以在其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造成损失的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易法通专业律师建议您在作出相关的决策前,先行咨询易法通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谨慎决策,以防产生纠纷或权益受损。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易法通  越权担保  公司法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