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离婚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发表于:2014-12-24阅读量:(3235)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见,我国法律是以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根据。

 

和平分手:《好聚好散,离婚协议怎么签?》

 

在下列法定情况下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重婚

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

或者双方虽然没有自称是夫妻,但其行为使群众认为其是夫妻的也应当视为重婚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

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要件:

(1)当事人有较固定的住所;

(2)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

(3)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

(4)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爱情谍中谍:《哪些外遇证据是有效的离婚证据》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家庭暴力

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2、虐待

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

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患病不给治疗等。

3、遗弃

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

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家暴真的不能忍:《家庭暴力收集哪些证据》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人,常常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严重影响了夫妻互相扶养义务的履行,使夫妻之间在生活上出现了严重障碍,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已经丧失。

因此,赌博、吸毒等行为是严重危害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的违法行为。

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教育而屡教不改者,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离婚赔偿,你造吗?:《离婚损害赔偿,赔什么》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

“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具有分居2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

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2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

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诉讼离婚程序知多少:《诉讼离婚程序》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重婚  家庭暴力  离婚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