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待遇有哪些?

发表于:2015-03-25阅读量:(3591)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保险—-生育险:《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

 

一、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故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病假待遇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病假有哪些规定?》

 

二、产前假

产前假,是正常产假以外的假期,它不包括正常产假中可以产前休息的15天假期。

国家对产前假的相关内容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对此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比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

产假包括:98天+15天(难产)+15天(即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延长15天)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一)按照原工资标准领取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给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二)按照生育津贴标准领取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四、哺乳假

一些地区在国家规定哺乳时间的基础上,还规定了哺乳假,即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若有困难,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以在哺乳期内休假。

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另外,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1年。

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超过期间按七成发。

 

详细了解,戳:《劳动法产假规定》

产假不是不变的:《哪些情形产假可以延长》

男职工还有产假哦:《男职工陪产假规定》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产假  生育津贴  哺乳假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