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范围

发表于:2015-05-12阅读量:(4705)

劳动关系维持中,发生劳动争议在所难免,许多当事人会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许多人对劳动仲裁的范围其实并不清楚。今天小编将就劳动仲裁范围这一个课题作出解析,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受理范围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作出了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劳动关系维持过程中,许多人比较关心的是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在发生这些争议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我国法律通过直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不过,劳动仲裁申请时也存在着不予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三)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五)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六)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可见,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申请的。法律对此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综上可见,我国法律对劳动仲裁的范围作出了详尽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相关范围,少走冤枉路。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劳动仲裁  仲裁法  劳动者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