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制度的几个常见问题

发表于:2016-06-24阅读量:(5820)

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石。而奠定这一基石稳固不被动摇的,则是法律承认并予以切实保护的现代婚姻制度。自由人的男性,结合与之地位平等的女性,财产共同享有,风险共同承担,并且生儿育女。在此基础上,促进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几个关于现行婚姻制度的小问题,就特别地值得被大众充分重视和认知。本公众号拟结合一些司法案例,在本文对此进行叙述。

一、婚姻自由

谈到婚姻自由,大众往往会认识到这是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但是,对于婚姻自由的内涵而言,许多人的认知又是较为朦胧的。

例如,婚姻自由作为反封建的宣传内容。人们多会认为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少爷、小姐们强制地拉郎配是不自由的。相反,假如是才子佳人冲破阻碍,不顾一切地“夜奔”、“私定终身”,则是符合婚姻自由的内涵的。这是文化艺术对于公众意识的反映,但是法律有时候又是比艺术更加地细致的。

比如,在北京密云有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勤勤恳恳地单亲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孩子们拉扯大。随着社会的进步,孩子们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母亲也积累了一些财富。这时候,放下了重担的母亲遇见了缘分,想要再婚。情感上有芥蒂的孩子们则在这时候以财产分配问题,扣住母亲的户口簿等身份证件,阻止母亲再婚。

婚姻自由,既是结婚自由,也包含了离婚自由。既承认少爷小姐们追求爱情的权利,也肯定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婚姻权。对于几十岁的老母亲而言,她依然有追逐自己幸福的权利。孩子们出于对母亲的爱护也好,封建旧思想作祟也罢。这种以暴力等手段阻止妨害一个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不仅仅和现代道德严重不符,更有违法制社会的基本理念。

最终,法院判决,孩子们必须退还户口簿,允许母亲再婚。同时,为了预防婚后可能的财产纠纷。法庭建议,让母亲和再婚的继父在婚前订立一个财产分配协议,这样的一个民事合同其效力是得到法院承认的。

 

婚姻自由,手续难免:

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情形

结婚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二、抚养义务

在《婚姻法》的第二十条,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法律认为,现代的婚姻制度首先应该是经济制度。人们基于情感和习惯,在法律面前结成物质生活的共同体。这一两人的“团队”,在遇有伙伴生活的物质困境,或者生命难题之时。另一方须承担互帮互助的物质责任,这不仅是社会道德所约束的义务,更是全国人大授权的《婚姻法》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湖北省的一个案例中。女方和男方因为情投意合而结合,但是共同生活后,两人的习惯和观念落差较大。也即两个热火朝天的年轻人,在建设这个新生小家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两人都不愿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彼此撂挑子,其中男方出于义愤离家出走。女方则因知识水平等限制,在男方出走后生活陷于困境。

最后,法庭判决男方须支付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费用,这种抚养义务并不因同居关系的解除,或者一时的情感困顿而发生中断、或者中止。

本公众号认为,现代婚姻制度既然赋予了人们普遍的婚姻自由,但自由也意味着义务和责任。青年男女选择生活在一起,就要对彼此充分地信任,需要更多有效的沟通。家庭,是一个二人的共同体,是一个温暖的小家,但它的存续也需要双方情感和物质上的相互扶持。

三、婚约财产

婚约财产,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或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彼此支付的财礼、嫁妆等用于支持未来组建家庭的物质财产。对于婚约财产的归属权,假如正常的婚姻关系得以成立并存续,则婚约财产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假如双方没有依约实现同居,或婚姻后来为成立,抑或者婚姻关系最终解除了。那么,婚约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据此,习俗所约定的财礼等婚约财产,虽然在交付后即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假如二人未发生实质的同居或婚姻关系,则出于公平公正和维护社会和谐的目的,依然应该促使当事方予以返还。

以上的叙述是基于未发生实质同居,或确立稳固婚姻关系的前提。然而,假如是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也已经登记结婚,也即发生了实质的伴侣关系和婚姻生活。此时,作为正常的离婚情形下,当事方是否也有请求返还婚约财产的权利呢?

据此,在未发生稳固婚姻生活的前提下,要求返还婚前支付的婚约财产须有婚约财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注意,这里指的应是相对的生活困难。假如在存在实质婚姻生活的前提下,后来离婚的。请求返还婚约财产,则需要当事方生活发生绝对的生活困难。出于扶助的道德义务,有请求另一方有返还该财产的权利。

 

财产分割请见: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

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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