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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对方溢价股份50万中的10万占比20%经营饭店,合同上没有注明是溢价股份,是共同注资到一个账户经营,现在想撤出,对方还想继续经营不,要怎么才能撤出,撤出后的资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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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为股东之一您可以将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依法将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还有一种情形是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两种方式均可以达到您退出的目的,您之前签订的入股合同相关约定也是很重要的。(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