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依据投资合作关系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提起的诉讼,可否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

我欲与甲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签订出资协议,约定注册资本1000万,我们分别认缴一半,前期每人各自先实际交付100万。我因最近手头吃紧,一时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于是让甲先帮我垫付50万,并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半年后,甲向我主张债权,要求返还50万元借款。我心想,若将这笔债务当作甲的认缴出资。而认定我仅缴纳了50万出资,尚欠公司450万未缴出资。这样,我便可以省去一大笔利息费用。于是我拒绝偿还,甲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请问,法院会如何认定该笔债务?
用户
您好,首先,您们已经在出资协议中约定,每人首次缴付资金为100万,且已经缴付完毕,因此,您所缴纳的出资应当认定为100万而非50万。其次,由于您实际只支出50万,剩余50是甲代您垫付,因此,该垫付50万应当认定为甲对您的借贷,应当依照法律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处理。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甲对其所主张的“50万元垫付款”是负有举证责任的。
律师 42号律师

最新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