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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可被除名是否有效?

我和乙拟合伙投资一个合伙企业,现我们双方就合伙企业的相关合作事宜草拟一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请问,我与乙拟定合伙协议中关于除名合伙人的约定是否有效?
用户
你好,因为你们合伙协议约定的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可被除名,而法定可除名的情形只有以下四项:(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所以,你与乙协议在合伙协议中关于除名合伙人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 17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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