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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与电瓶车相撞,交警判定我全责,我认为不合理,该怎么办?

我右转车与前方左转电瓶车相撞,当时我为了避让行人转至一半不到时停车,左转电瓶车车速较快的撞上了我的车头,交警判定我全责且不愿调取探头,还罚我三分并罚款200元,我想问交警这样判定合理吗

2019-05-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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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号律师

您好,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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