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是否对申请劳动仲裁会不利?

我今年10月8日入职一家上市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一直没给我),但在昨天(12月24日)公司人事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理由是我不满足公司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看到上面写的是“请签字确认已收到通知书”,所以就签字确认了,这个签字对我申请劳动仲裁会不利吗?
用户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等。您的情况属于其中的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所以公司有权和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应该对员工的录用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 88号律师

劳动仲裁

最新劳动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