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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男方)在父母的资助下于2014年4月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合同都是我的名字,首付30万,还有20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于2015年一月开始还款。装修费都是男方出的。2015年3月我结婚领取了结婚证,计划是公积金夫妻共同还款。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我想请问律师现在办理房产证如果写上妻子名字将来如果有意外情况会把房子平分吗?怎么样才能既能写上妻子名字,又能明确这个房子的产权大部分归男方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您好,婚前购房父母支付首付,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余下未付房款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购房合同上是以您作为买方,您是房产所有权人,那么您妻子的姓名就只能记载在房产证共有人一栏里。
但是,房产证上所作的不同记载,只是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其法律后果实际上是相同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并不影响其您对该房产享有的大部分产权(建议您保留好购房合同、父母支付首付等证据)。
您好,依据你的问题描述,这里需要和您解释一下,该房产是您的父母支付首付,是在婚前购买,那么该房产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2015年3月之后,您结婚,那么婚后您与您的妻子共同还房款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房合同中只有您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申请产权证书的时候建议您的名字填写在产权所有人一栏,您的妻子名字写在房产共有人一栏,如果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并不影响您对该房产的大部分所有权,如果为避免之后发生纠纷,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购房合同、父母支付房屋首付的流水账证明以及您与您的妻子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