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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共同危险行为中每个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如何担责?

我和李某都很痛恨马某,一天马某一个人要去爬山,我与李某认为这是除掉马某的好机会,我和李某就分别跟踪马某,到了偏僻的地方,我和李某共同开枪打马某,马某身中两枪,一枪在头部,一枪在心脏,马某当场死亡。请问,我和李某应该如何分担责任?
用户
您好,你们应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的是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时候,所有行为人部不分责任大小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本案中,你和李某独自的行为都能造成马某死亡,所以,你和李某应该对马某的死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 23号律师

您好,根据刑法上的理论,您和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两人共谋之后采取了杀人行为,两人属于不分主从犯的共同犯罪。在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上,两人都对马某死亡具有故意,且您和李某的行为单独都足以致马某死亡,所以应当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您和李某应当承担马某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补助费等。您若还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可以为您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zixun

律师 60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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