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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公司是否能起诉在微博举报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呢?

有离职员工在微博举报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失,公司是否可以起诉该员工

2017-09-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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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律师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如需进一步咨询的也可来电咨询,我司提供电话咨询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zi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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