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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多次想退无果,请问我的房款能连本带息的返还吗?

我于2013年8月4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付总房款的50%,共计23万元,可至今开发商仍然没有开工建设(协议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交房),并且我听说开发商五证不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家里老人治病急用钱,我多次找开发商要求退房无果,请问律师,我能要求开发商将我的房款能连本带息退还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用户
您好,开发商是否真的没有取得相关的证件呢?建议您先去城建局查询下该项目是否真的没有预售许可证,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对于您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协议无效。您可以要求退房并由房产公司偿还所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
律师 82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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