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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以上各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出资的总额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
__________出资共计_______万,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资共计_______万,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资共计_______万,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出资共计_______万,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银行(_________),用以设立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
2、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4、出资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项目
公司名称: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经营地址:
三、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项目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四、合作期间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_____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五、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出资人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人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六、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丙方委派 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 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丙方委派 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 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 名,副总经理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保管,账目由_________保管;
七、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出资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八、亏损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出资各方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九、公司的解散及解散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① 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不再继续经营的;
② 公司业务不能继续进行的;
③ 公司事务违反法律被撤销;
④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解散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十、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