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甩他人耳光的视频上传到网上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

发表于:2013-03-22阅读量:(2615)

案情:王某和张某都是某学校的中学生,一日因为学习上的小摩擦,两人引起口角。王某让人拍下自己甩张某耳光的过程并上传到网上,想要让张某被大家耻笑。张某因此被周围的人指指点点。请问:王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解答:侵犯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本案中,王某将自己甩张某耳光的视频上传到网上,损害了张某的名誉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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