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新规,互联网的免费蛋糕飞了?

发表于:2015-04-27阅读量:(2383)

22日,国家版权局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先获授权,并对转载内容支付报酬。这意味着互联网媒体免费使用传统媒体内容的时代行将结束。

作品的发表与转载,须获得作者授权并支付稿酬,体现了法律对著作权人创造性劳动的肯定和经济补偿,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互联网发展迅猛,现代社会各方面基本都可以被置换成网络社会。作品的电子化,互联网化的过程还在不断深化。然而《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了互联网媒体的“合理使用”,让网络转载他人作品并不支付报酬天经地义。传统媒体在互联网媒体的强势下“苟延残喘”,还要为其“打工”,“做嫁衣裳”。国家版权局出台的新规,彻底改变了互联网媒体坐享免费蛋糕的局面,可谓“大快人心”。但传统媒体和著作权人难道真的后顾无忧了吗?

疑问一:该新政能否一除互联网“搭便车”的顽疾?

著作权人千万别天真地认为,有了主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就高枕无忧地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之前互联网利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做挡箭牌,传统媒体辛辛苦苦收集的作品,还支付给作者相应稿酬之后,互联网媒体只要将其转换成电子文本,就可以发布“上架”了,新规定力图堵住该缺口,但是,如今又有多少媒体转载作品经过了作者本人的授权许可?在某些媒体看来,给作者发表作品,就是很大的恩惠了,哪还有提及稿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稿酬的网络媒体,又如何愿意掏腰包尊重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故此,不难看出,网络转载作品须获授权并支付报酬的规定,还只是走出了依法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第一步,要让规定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疑问二:一般民众能否转载利用?

上文分析到该新规时,都强调了规制主体,即互联网媒体。主要就是发布转载作者作品的平台。互联网消费者在浏览使用互联网时,仍旧可以“合理使用”保护自己的信息获取权。个人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一般而言,既不用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然而,转载过程中,并非可以滥用“合理使用”,个人的转载行为,侵犯著作权人名誉、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署名权的,也应当受到规制,承担相应责任。

疑问三:作者的权益如何保护?

《著作权法》之前的规定,作者作品被媒体转载之后,除了第一手外,基本不再被支付报酬,明明被反复使用,实际上给各个转载单位源源不断带来着收益,但对于作者而言,却无法“分一杯羹”,是极不公平的。

网络媒体随意转载作品不支付报酬现象盛行,除了法律的规定不够明晰具体导致网络媒体法制意识淡薄外,作者维权难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那些“小敲小打”的普通作者来说,为了区区几十元甚至几元稿酬而要取证,就愈发显得力不从心,也没有心思为区区小利而与侵权者较真。而这种无奈,又反过来助长了侵权者的“任性”。因此,该规定出台之后,要有相应的具体制度的配套,更需要著作权保护组织提供支持。一方面,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规定,保护著作权。另一方面,要畅通作者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鼓励、支持作者依法通过诉讼,向侵权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一到第四项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

1、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2、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著作权法  侵权  著作权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