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6-12-22阅读量:(1436)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4)南刑初字第1445号

公诉机关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某,女,汉族,高中文化,无业。2014年8月5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岚,贵州乾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刑诉(2014)13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于2014年1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一、2012年9月7日,被告人赵某某以成都铁路局贵阳客运段招收乘务员,可以帮人弄进铁路系统上班为名,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杨某某人民币22,000元。

二、2012年9月15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程某某人民币22,000元。

三、2012年9月20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22,000元。

四、2012年10月10日,被告人赵某某以请客吃饭疏通关系为由,骗取被害人程某某人民币5,000元。

五、2012年10月,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胡某某1人民币22,000元。

六、2012年11月16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冯某某人民币22,000元。

七、2013年1月6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胡某某2人民币22,000元。

八、2013年1月30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闫某人民币12,000元。

九、2013年2月16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黎某某人民币10,000元。

十、2013年3月11日,被告人赵某某以上述同样手段,在本市南明区营盘路一麻将室内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2,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赵某某将骗取的赃款用于偿还赌债等,并将其位于本市南明营盘路的房屋变卖后逃往四川老家,后公安民警于2014年8月4日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仁和某某丽苑小区*栋*号其女儿张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赵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以被告人赵某某系被传唤到案,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为由,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本案有经庭审质证的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被害人杨某某的陈述、被害人程某某的陈述、被害人冯某某的陈述、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被害人程某某的陈述、证人胡某某3的证言、证人刘某某的证言、证人刘某的证言、证人黄某某的证言、收据、贵州顺成劳务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成都铁路局贵阳客运段出具的证明、兴关路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情况说明、闫某的经过说明、张某某的情况说明、黎某某的情况说明、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合同书、承包协议、被告人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关于辩护人所提被告人赵某某经传唤到案,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赵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据此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5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赵某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8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鲁 迪

审判员 骆小辉

审判员 石钰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田 俊

诈骗罪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