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员工,公司就只能忍气吞声吗?

发表于:2018-11-13阅读量:(5397)

职工“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向来是公司最为头疼的问题,这些问题若是解决不妥当就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可是不解决部分职工的小错误,这种不良的风气就容易影响其他职工,最后可能影响整个公司的运行和发展。对于这种风险,很多公司都是不愿意去看到其出现的。因此本篇文章就是要告诉你如何合理合法地预防职工小错。

预防职工小错不断最有效的就是制定一份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一份合理合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要合理合法,二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合法。

何为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要合理合法?

简单来说呢,就是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经过民主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分两步走:一是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然后提方案提意见;二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公示告知。一般而言,企业有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没有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

那么,规章制度要如何兼顾即符合法律法规又可预防职工小错不断呢?

一、首先,制定一份合法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1、设定合理的绩效任务目标。所谓合理的目标是指,该目标要与工作岗位相匹配,与工资水平相匹配,是员工能力范围内可以完成的目标。

2、出具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并让员工签字确认。在这里要提醒公司将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跟绩效考核的法律意义挂钩。比如:A级是优秀员工,其表现为哪些。D级是不合格员工,其表现有哪些。

3、收集保管相证据。比如:工作失误等进行沟通的往来邮件,员工提交的工作改进计划等。

二、其次,员工入职时说明规章制度并让其签字确认

在员工入职的当天,除了带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外,还应该将公司的规章制度提供给员工,并向员工解释不明白的地方。在员工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后,让员工签字确认。

三、再次,可以规定员工调离岗位的相关内容

考虑到可能会出现员工无法适应原本岗位的情况,在员工同意调岗的情况下,这样自然是好的。但也要向员工发出调岗通知书,调岗通知书中要明确调岗的事由为不胜任工作,并让员工签收。若是员工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事前约定清楚,如果员工无法适应该岗位的,公司可将其调离至某岗位,其工资标准为原来工资的百分之几。

四、最后,员工若被警告3次,可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警告三次是较为受认可的次数。此条规定在操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项:一是警告形式最好采用书面方式,以方便留下证据;二是警告的程度不能太轻了。比如能不能制定,迟到10分钟就警告一次吧。但是可以制定旷工一次就进行警告。也就是说要合理的程度,实务操作中才会被认可。

最后在这里也要提醒公司,就算员工符合可以开除的情况,也要注意开除程序的合法性。注意事先向工会报告,取得工会的批准哦。

规章制度  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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