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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公开的文书引起名誉权纠纷,构成侵权吗?

某电视台报道国家公安部对2010年贪污犯罪的名单,其中该名单上有我的名字,但不是我本人,我认为电视台报道这份名单在全县范围内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请问:电视台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用户
你好,如果电视台报道的新闻为客观准确的,就不应认定为侵害你的名誉权,因为电视台报道的贪污犯罪的名单中的名字虽与你的一致,但从报道中可以明确区分二者身份,不构成对你名誉的侵权。但如果电视台报道失实,或者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你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你的名誉权。建议你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69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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