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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

你好,我爷爷共有两儿子三个女儿,我爸是老大,93年爷爷单位分房子房款一万四,我爸爸拿了七千多,我爷爷拿了六千多,之后单位退房款6000给我爷爷,所以房子一共花了七千多都是我爸拿的,房证写的我爷爷的名字,从93年起我爸爸妈妈就一直和我爷爷奶奶住在这房子里供养老人,直到2005年爷爷奶奶去世,房证上写的我爷爷名字我家没有改过,现在想过户到我爸爸名下,我一个叔叔三个姑姑都不签字都要分这房子,怎么办?
用户

首先这个房子属于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你想多分要举证证明你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你生活困难或证明他人不尽抚养义务

律师 74号律师
房款都是爸爸拿的,相当于爸爸给买的,而且都供养老人一直居住20多年了,其他儿女都不来照顾我爷爷奶奶,等去世了都跑过来要房子,这合理吗?就没有法律能管管这样事?
用户

您好!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主张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律师 99号律师
请问我举证证明我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和他人不尽抚养义务,应该出什么样的证明,邻居证词吗?他们就过年的时候还是我爸爸打电话叫他们过来,过年看看老人。
用户

您好,邻居的证词可以作为证人证言。

律师 58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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