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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合伙人对有关事项该如何进行决议?

我公司和丁、乙、丙三家公司欲合伙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我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我对外代表A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08年,我以A企业的名义与某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乙获知后认为我签的这份合同将会损害A企业的利益,遂要求各合伙人决议解除我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资格。请问:在合伙协议无约定的情况下,A企业的合伙人就解除我代表资格这一事项该如何进行表决?
用户
你好,因为你们合伙的合伙协议对如何解除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资格并未约定,所以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乙、丙、丁等3个合伙人应一人以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若三人中有两人以上同意撤销你的资格的,则可以撤销。
律师 4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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