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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已就工作成果申请专利,承揽人可否擅自生产该专利产品?

我公司委托B公司制造一套我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车床样品,并提供了该车床的技术资料。我公司不久将其中的技术申请了专利并公开技术资料。B公司后来利用以前的技术资料制造了几套该车床并出售,给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我公司于是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问,B公司应否承担我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
您好,B公司应当承担你们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问题中,据此B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尽管你们公司已经公开了该技术资料,但B公司仍有义务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利用该技术资料,B公司私自利用该技术资料制造车床获取利润,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赔偿你们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律师 32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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