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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一个提供技术的A和一个提供资金的B可以采取什么样的主体方式?哪一种方式对A最有利,哪一种方式对B最有利?哪一种方式对两人同时最佳?

一个提供技术的A和一个提供资金的B可以采取什么样的主体方式?哪一种方式对A最有利,哪一种方式对B最有利?哪一种方式对两人同时最佳?

2023-01-1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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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号律师

您好,一个提供技术一个提供资金,您的意思是要开公司吗?还是开合伙企业?其实,比如开自然人独资企业还是有限公司等,其实都是可以的。不存在说用哪种就对某一方一定有利,这些合作的模式,是根据你们要做的行业,分润方式,管理方式,重资本,还是重技术,回本期等等综合来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独资企业,一个人做主,对于公司决策的执行最快,但是也容易一言堂。而且,如果成立公司,公司是没有技术出资一说,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所以技术出资不包括在内。现实生活中的技术出资,更多的往往还是现金出资,只不过给股份的时候不那么着急实缴,坐实了股东,等分红赚钱了,拿分红的钱优先认缴。或者有些大股东为了留住技术人员,把自己的那部分股权转让过去,实际上是大股东已经实缴了,把技术人员的技术变现认为技术值得这部分股份的价值。当然有的技术无法变现,即使技术再高,但是无法转化为产品,对于公司来说意义也不大,所以技术出资,价值的无法评估性,是有一定瑕疵性和风险性。资金股,一般在创立之初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没有资金,或者中途资金链断裂,可能就没有一家公司,但是随着公司步入正轨,产品的价值慢慢的大于资金了,不愁拿不到新的投资,那么资金股的地位就下降了,如果还是按照原始的分配,势必会成为产品更新以及前进的阻碍,技术的重要性就上来了。所以这个阶段分配方式和内容都要有所变化。很多企业这个阶段大概率会进行股权激励进行调整,公司与员工,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找到一个平衡点,激励产生更高的效应,华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九十年代开始做股权激励,做到现在已经公司成绩有目共睹,华为的股权激励也成为每家要做股权激励的公司的学习的案例之一。 综上,建议您可以找个有经验和专业的律师,沟通一下您公司的行业情况,双方的优势,构想,做一套股权架构设计,做一份股权协议。模式,其实是商业问题,也就是你是怎么赚钱的,通过阐述模式,分析不同情况下开公司还是开独资企业还是开合伙企业等的利弊,您再选择当下最优方式。当然,也建议可以结合财会,从税上着手,每年可以优化控制多少成本来提高公司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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