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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条件合同中一方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该合同是否生效?

我公司欲向B公司购买一厂房,遂与之签订了一买卖合同,约定若B公司的新厂房于9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则B公司的旧厂房按约定的价格转让给我公司。后B公司旧厂房所在地地价上涨很快,该厂房的市价已大幅超过当时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B公司于是故意拖延验收新厂房,使本来可以在9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新厂房无法在9月30日交付。请问,我公司与B公司的厂房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用户
您好,B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拖延验收新厂房,阻止新厂房于9月30日之前交付给贵公司使用,B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因此,该行为应视为无效。所以,贵公司与B公司的厂房买卖合同应按照原来的约定生效,B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拒绝的,贵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请专业的律师为您筹谋。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
律师 98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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