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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派遣员工提出离职、主管人员不接受,如何处理。

我是派遣工,签了3个月合同,6月13号做起,我8月6号就说辞职,做到8月底就走,主管没同意,怎么办

2020-08-0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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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号律师

您好!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需离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派遣单位),并办理好相关的交接手续。如您说的主管是派遣单位的可直接按照上述期间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如主管属于实际用工单位的,离职申请应向派遣单位提出,与实际用工单位交接好工作事项,后续人员、岗位补充事项由实际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依据双方协议内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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