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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在读大学生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

我是某大学大四学生,今年20岁,我在今年的1月9日被某用人单位录用。双方约定试用期1个月,底薪为1000元,第二个月转正,底薪提高到1300元。工作两个月了,该用人单位都未曾向我支付劳动报酬。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认为,我属于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生,未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明,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从事工作,仅作为参与社会实践的活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不是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最终裁决驳回了我的仲裁申请。请问,我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
用户
你好,你是在校大学生,尚不具备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完全能力,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所以不是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不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34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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