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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有申请商标,一家网站用了我的商标后面加了两个字,属于侵权吗?

您好韩律师,有文字商标第35、36类商标证书,今年5月份有一家公司在网站上突出位置使用了我申请的商标后面又加了“基金”二字并在网上进行关键词推广,请问这属于商标侵权吗?都分别侵犯了哪一种权利?

2018-11-30 13:48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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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已有 1 位在线法律咨询

33号律师

您好,对方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是不是与你所经营的属于相同或者相似类别的类别呢?如果不是,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是的话,也要根据您的商标资料来进行综合判断才能确定是否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建议您携带商标相关资料,点击《电话咨询》由我们律师在电话里为您提供更加详细有效地法律解答!

追 问
36类商标属于金融类,包含投资基金,属于同一类别!

律师追答
那可能涉及到商标侵权了。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点击《电话咨询》,以便做出具体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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