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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但第三人未履行合同,由谁担责?

我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货物,B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因原料短缺,不能依约向B公司供货;遂告知B公司我公司无法提供货物,但我公司已与C公司沟通好,可由C公司提供同量同质的货物。对此,B公司未表示异议。货物交付时间届满时,C公司未能交付货物。由此给B公司造成损失。请问:合同双方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但第三人未履行合同的,由谁担责?
用户
您好,C公司作为您公司与B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代替您公司履行对B公司的义务,但C公司最终没有履行,给B公司造成损失。而第三人C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不负有合同约定的义务,由于您是合同的相对人,因此,B公司可依法向您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而不能向第三人C公司主张。
律师 60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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