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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您好,我的姐姐在一家单位,工作4-5年,从未签过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现我姐姐怀孕向公司请假,进行休假,再次期间得了急性肝衰竭,我现在无法走医保,想问我姐和这家公司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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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医疗保险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的方法享受保险待遇。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那么,当发生员工患病但却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则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所遭受的损失。建议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向公司索要赔偿,如果仲裁无果的话,员工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司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