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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买受人能否索取过高的违约金?

2002年,我购得两套总价款为180万的商品房。我与A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A开发商于2003年4月30日前交付房屋,同时双方还约定,开发商一定按时交付房屋,否则退款退息按日支付已付房款千分之一的赔偿,一直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买人交付使用为止。后A开发商没有按时交付房屋,二人交涉未果诉至法院。当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已经高达百万元。我坚持A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自己违约金,而开发商觉得违约金过高,要求减少。请问,A开发商可以减少违约金吗?
用户
您好,A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具体减少多少,由法院酌情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请专业的律师为您筹谋。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
律师 1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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